本刊记者:杜珊
近日,记者接到来自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的多封投诉信,均反映一个问题:逊克县黑恶势力团伙伤人事件频出,公安机关不闻不问,凶手逍遥法外,患者家属背负巨大经济压力无法生存。为此,记者专程赶往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进行逐一调查走访… …
黑恶势力触及学校,农民儿子被迫辍学
据投诉人提供,今年五月份,中学
生姚某某遭到校外黑恶势力团伙的砍杀,头部至今留有9厘米的刀疤。自出事以后,记忆明显减退。姚某某曾是逊克县第二中学的学生,因遭受黑恶势力迫害不敢上学,转学至逊克县边疆中学。记者赶到边疆中学,见到了主管校内常务的陈副校长,在陈副校长印象中,姚某某是个老实听话的好学生,转学到该校一段时间后,因不明原因整天深情恍惚,无心听讲,最终辍学回家。
按照陈校长提供的地址,记者找到位于逊克县干岔乡河东村被伤学生姚某某家,见到了满面愁云的姚父姚母,因为刚从逊克县搬迁回来,屋里凌乱不堪。
拿出儿子上学时得到的奖状及各种荣誉证书,姚母自豪地介绍起儿子曾经辉煌的过去,今年15岁的姚某某的学习成绩在乡里能排进前十名,在班级里也总是名列前茅,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,父母心中的希望,然而,就因其性格倔强,不肯屈服,遭到逊克县黑恶势力的迫害,无心读书,被迫辍学。怕孩子再受迫害,姚母和丈夫商量后毅然做出决定:举家搬回河东村,此后让儿子在家跟着种地。
姚母说,姚某某在转学前后共被打伤入院两次,经过医生测量后,根据9厘米的伤口,法医鉴定为轻伤害,医疗费已花掉了近万元,而打人方却仅赔偿四千元了事。国家早有相关刑罚的政策法规,一个轻伤害,就这样草草处理,任谁都无法平衡,可是老实的姚父姚母却怕再度招来祸端,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。尽管姚某某的父母一再表示对逊克县政府没有意见,可语气中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惋惜和不甘。是啊,大有前途的学子辍学回家种地,怎能不教人扼腕痛惜?
当记者到逊克县人民医院调阅姚某某的病志时,受到医务人员的无理拒绝,记者找到院长孙岩石,刚说明来意,孙院长便当着记者的面打电话给医务科,开门见山地就问:”我这来了几名记者,要调阅病志,咱们医院的病志是不是不能公开?是不是需要保密的?不能给他们拿去复印是吧?”一连串的询问后,孙院长又将从电话里得到的答复一一转述给记者,当记者提出”新闻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,因接到举报,看病志用以调查核实”,孙院长又以”病志是不能让人看的”为由回绝了记者。
记者不明白的是,患者家属可以随意调阅的病志,为什么到记者这就变成了”重要机密文件”?难道其中还有什么隐情吗?美丽富饶的逊克县啊,你何时能让十五岁的少年重返校园?
宁静的夜晚不安宁
第二个接受记者采访的,是自己都承认倒霉的姚迪及男友白春利,夜晚出去散步时,仅因一句无关痛痒的话,二人均被以范立新为首的逊克县黑恶势力团伙砍伤。白春利左手几乎没有痛觉,基本上失去劳动能力,法医鉴定为轻伤,伤残程度为八级,姚迪也被鉴定为轻微伤。
图一:白春利被砍烂的手臂
伤人事件距今已发生近七个月,伤人者至今逍遥法外,为了疗伤,二人已花去巨额医疗费,白春利也因为受伤丢了工作,即将面临生存底线的挑战,但更让他们心寒的是,受理此案的逊克县建国派出所非但不予伤人者以法律的制裁,对受害人不闻不问,就在他们询问调查结果时也是一味推诿搪塞 。
从姚迪简短的叙述中,已流露出她对逊克县公安机关失去了信心,让人难以想象的是,让人们心寒至此,逊克县公安机关是如何做到的?
结束谈话时,姚迪好心提醒记者,在逊克县采访期间夜间一定不要出门,如果赶上倒霉没准在路上好好走着就被飞过来的砍刀砍到。她还说,最近逊克县特不安宁,尤其到冬天了,打架斗殴的现象就更频繁了,这是往年的惯例,势头只会比去年更强,只要不被殃及池鱼就算幸运了。照此看来,逊克县何时能让情侣们有个安宁的夜晚?
休闲场所不休闲,无辜者被砍成重伤
日前,本刊刚刊发了《黑龙江省逊克县发生黑恶势力砍人事件》一文,将来自黑龙江省黑河市逊克县的投诉信如实刊登,投诉信中举报了当地黑恶势力砍伤人后,公安机关并未及时将行凶者缉拿归案,而是任由其逍遥法外。
在投诉人的带领下,记者见到受害者熊安武的家人,想到儿子的惨况,精神状态刚有些恢复的熊母仍禁不住泪流满面,事发当天那令她惊心动魄的一幕至今仍余悸未消。
而且让熊家人始终无法平衡的是,熊安武头部被人砍了四刀,曾经命悬一线。而此事件的罪魁祸首 ——”避风林休闲吧”的老板唐勇却从伤人事件发生之日起并未受到法律的制裁,至今仍逍遥法外。
根据熊母的介绍,记者略微了解些唐勇的家庭背景:家里开有大型超市,并且拥有三台往返于哈尔滨和逊克之间的金龙长途客车,由于经营着这几条客运线路,唐家在以客运为主要交通方式的逊克县自然而然地拥有了”显赫”的地位,人脉四通八达,再加上唐勇的母亲跟县里某领导关系匪浅,使得唐家的地位更是稳如泰山。唐勇的母亲曾口出狂言:”我家县里有人,打了也白打!”依仗着父亲有钱,母亲有背景,去年年底刚从部队复员回来的唐勇便在逊克称霸一方,并组织黑恶势力团伙,整天舞刀弄棒,横行市街。就是这样一个在当地有钱有权的”显赫”家庭,孩子砍伤了人,逾期五天从未探望过伤者,无一丝悔意,在这种家庭教育下成长,唐勇的肆意妄为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另据本案的两名当事人反映,这件事的发生绝非偶然,在他们认为,碰碎玻璃赔偿就行了,一块玻璃竟然狮子大开口索要五百元,首先唐勇有敲诈之嫌。除此之外,在正常开舞厅的情况下,为什么唐勇一声号令便召来那么多打手,而且个个拿刀持棒?初步推断,在唐勇的团伙中,光砍刀至少就有三把,仍在抢救中的熊安武的头部伤口中,其中三处险些致命的伤口经医生证实是由两把砍刀打击所致,而王志刚头部的伤口则是由第三把砍刀砍伤的,可见此次砍人事件是唐勇早有预谋的。但让记者无法理解的是,黑恶势力怎会在逊克县如此猖獗?难道他们都不会惧怕逊克县公安局吗?
提到逊克县公安局,熊家人满腹怨言,在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举报中,记者得知,熊安武已被砍伤五天了,在这期间逊克县公安局始终不闻不问,从未探望过熊安武的伤势,对案子也放置不管。当熊家人再次催促逊克县公安局应加快案情的进展时,对方竟以 “下雪、路滑 “作为不出警的理由。
熊母说,发现熊安武被人砍伤,熊家人第一时间就向逊克县公安局报案,可是公安局的执法人员却迟迟不到现场,第二天逊克县公安局抓到唐勇,没出一天却又将其释放,至今任其逍遥法外。
对于逊克县公安局的这种办案结果,熊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,在他们认为,就算熊安武所受的伤不是唐勇指使人干的,那么熊安武毕竟是在”避风林休闲吧”受的伤,”避风林”老板唐勇就有推脱不开的责任。更何况,如今熊安武被伤成这样全是因为唐勇的指使而导致的。可事实上,熊家人拿出多年的积蓄才将熊安武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,熊安武的血型属于及其罕见的Rh阴性B型,用血的问题成为困扰熊家人的又一难题。要想彻底治好伤,前面面临的无法预计的困难和巨额的医疗费用,像两座大山一样压在了熊家人的心上。
除此之外,在事发第二天,山湖边防派出所将”避风林休闲吧”贴上封条,可当记者于11月3日来到现场时却发现,封在”避风林休闲吧”大门上的封条赫然显示着的日期为10月26日,而实际案发日期是10月30日。具有法律效力的封条本代表着执法部门行使的权利,然而在日期上出现这么大的误差是单纯地想说明事件还是”无意中”犯的错误?人命关天的恶性伤人事件,代表着庄严的法律可以容许”无意”的情况发生吗?作为国家公安机关,处理问题时怎能如此轻率地给人留下这么明显的纰漏呢?
就在记者在医院准备结束采访时,无意中又发现了一起在洗浴中心消费,正在休闲时,被一伙暴徒无故暴打事件,记者不由得产生疑问,逊克县这是怎么了?警力匮乏到如此地步吗?
通过对这几件事的调查采访,记者发现了几起事件的”共性”,首先几起事件都是团伙作案,每起案件至少五、六个人,而且主犯总能逃脱法律的制裁,并且有钱的涉案人也能逃脱法律制裁,伏法者都是家境贫寒的人;公安机关不走正常的法律程序,受害者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4条明确规定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119条规定:”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、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,造成死亡的,并应当支付丧葬费、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。
国家的政策法规界定得清楚、明白,可是在逊克县却变成一纸空文,逊克县公安局要么将犯罪嫌疑人抓住又马上放了,要么干脆不予理会,任由行凶者肆意妄为?在如此明显的袒护中,逊克县公安局为什么不能走正常的法律程序?是不懂法还是无视法律?是确实有困难还是在故意拖延时间有意放走行凶者?难道其中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吗?公安机关如此执法,在逊克县还有什么法制可言?这样下去,非但不能有效遏制黑恶势力,在公安系统的庇护下,逊克县的黑恶势力反而会越来越强大!保护弱者、维护社会治安本是公安机关的第一要职,可在逊克县,执法人员却本末倒置地成为行凶伤人者的保护伞!
对于这个疑问,投诉人就直接给了记者答案:在逊克,百姓们早已总结出公安部门的”潜规则”,即报案也好、犯案也好,送上钱的就能赢!衙门门口朝钱开,有理没钱靠边站!
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,公安机关肩负着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,发挥着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法替代的特殊作用。十七大的余温尚在,各级机关单位学习胡锦涛总书记”十七大精神”的热情正处于空前高涨时期,而十七大将公安机关所处的历史方位又进行了重新科学的判定,十七大描绘的新蓝图给公安机关赋予了新使命:公安机关必须担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实践者的重任、必须担当好国家安全坚定捍卫者的重任、必须担当好社会稳定坚定维护者的重任。
且不谈逊克县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应有的作用,就以其对此案件的态度来说,又有多少令人信服的成分呢?在救人上,接到报案迟迟不到;在抓人上,案情审理进展又不能仅靠一个缓慢可以表述,甚至可以延长至七个月不抓人,如此办案速度将跑掉多少犯罪嫌疑人?如果下雪、路滑都能成为不出警的理由,那么当逊克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,谁又能站出来担当坚定捍卫者的重任呢?逊克县的人民公安,在落实公安工作时是否把实现好、维护好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呢?连最基本的使命感都没有,还谈什么和谐呢?那些整天喊着”立警为公、执法为民”口号的逊克县公安人员会不会感到汗颜呢?
对公安机关失去信心的人们,眼中流露出的,不只是对安定生活的渴望,还有对逊克县政府的期待。作为逊克县的子民,安居乐业早已是奢望,如今已到了晚上不敢出门,人心惶惶的地步,整个县城笼罩着无以言说的恐惧气氛,不知道逊克县政府能否嗅到这种不寻常的气息?能否将此事重视起来,还逊克县百姓一个安宁的生活空间?不要让再多的好少年失去前程。对于上述案件的处理情况





